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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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低保享受问题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本人因双侧股骨头坏死,长期生活无法自理,一直以吃药缓解疼痛,更换双侧股骨头的费用在我这个家庭是承担不起的,父亲是强直性脊椎炎也是常年在家,母亲因我的这个病受刺激脑子时好时坏,全家都在以药物来缓解,家里更是无经济来源,全靠低保和我的残疾上的两项补贴在维持生活,在国家政府的好政策下全家都享受了二类低保,从去年6月乡镇府把我家的二类低保给取消了,当时有消息说是2020年全面脱贫才把低保取消的,后来我打听之下不是脱贫这个原因取消的,直到今年4月份重新把低保在村委办上,但是村上只给我和母亲办理了低保,有个残疾人朋友告诉我低保这个政策是一人残疾全家享受的,而且我也问了好几个人,他们都是全家人享受的低保,我就想问一下关于发放低保政策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是一人享受还是全家享受的,还是区别对待的,有家庭条件比我好的都是全家享受的低保,而我是只有我和我的母亲在享受这个低保,请问领导低保是否能够在我这种家庭的条件下全家能享受到,如无法享受到低保,请领导给说明我全家无法享受的原因。 | ||||
内容 | 尊敬的网友你好: 留言收悉。经县民政部门及你所在的镇政府调查核实,因你本人无法提供你父亲患有疾病的诊断证明,你户三类低保于2019年动态调整过程中取消。对于你申请要求纳入二类低保的问题,将由所在乡镇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县政府信息中心 2021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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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别 | 县长信箱 | 办件编号 | E20201227104610149b | 留言时间 | 2020-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