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梁家寺东乡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梁家寺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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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梁家寺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梁家寺东乡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计公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梁家寺乡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梁家寺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办公室全面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乡上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平台建设。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梁家寺乡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新和政媒体app每周定期推送工作纪实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梁家寺乡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家、省、州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范围与深度不够。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方面,对政策文件的发布与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梁家寺乡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梁家寺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