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松鸣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松鸣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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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和政县松鸣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鸣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3年,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网站”、“美篇”等网络平台和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公开栏。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6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条,在其他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43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加之对此项工作认识理解不够、操作不多,工作开展力不从心。

2.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村、社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3.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3.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4.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2024年,松鸣镇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松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