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营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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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2023年新营镇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新营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新营镇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新营镇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张贴公示与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5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新媒体账号公开74条,镇村公示栏公开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新营镇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等工作。2023年,新营镇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新营镇严格按照《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在公文起草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再运转呈递,对明确标注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营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明确,并开设了领导介绍、综合政务、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4个栏目,在美篇平台开设了新营镇账号,主要发布全镇日常工作、重要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新营镇成立了镇长任组长,政务服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务服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2345”政府热线管理、政务舆情管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并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退报、不误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执行“五公开”制度方面,过多注重决策和结果公开,执行、管理、服务公开方面还有差距。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人员抓日常工作的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结症,结合已制定的工作制度,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镇村党务政务公示公开栏、镇村便民服务大厅等载体,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事项办理流程、惠民政策、务工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和广度深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