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2023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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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子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中共和政县委办公室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就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和党办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稳岗就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和政县2023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各局属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执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特点

《和政县2023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和以往稳就业政策区别之处,在于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一个“保”字。针对国内经济下行对就业的影响,立足解决企业、劳动者当前面临的最为紧迫困难问题,从就业前的见习、培训,到就业中的就业补贴稳岗补贴,全就业链构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

二、奖补对象

和政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 -60周岁、女性16-55周岁)、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工厂)。个人享受的各类就业奖补当年不得重复享受。

三、奖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凡是涉及到个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工厂)、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的,各申报主体按《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申报资料、申报程序、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五、资金来源

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

文件链接:《和政县2023年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