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公布和政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财政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和政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扶贫资金、基建项目、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
(一)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2019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方面的信息公开。通过上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以表格、图片、视频等生动形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信息五个公开。
(二)积极做好由财政部门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2019年,根据《预算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我县政府预算经县人大批准后20日内,在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专栏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采购预算、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相关表格及情况说明,政府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按支出经济分类细化至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预算、分项构成汇总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政府预算公开重要名词解释及2018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推进县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下发了《和政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及形式。二是提升公开时效。在县财政批复部门决算20日内,督促各预算单位在规定日期集中公开;及时批复各单位的预决算,并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培训。对各预算单位开展的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摸查,对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针对性指导,督促及时整改。截至2019年底,全县93个预算单位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决算信息。除涉密单位以外的79个预算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了门预算。
3.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推进全县预算单位决算公开的细化程度,同时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各单位在公开决算时,公开收支总表(3 张)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同时,对其内容进行说明,以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专业名词解释。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单独说明。截至2019年底,93个县级非涉密预算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同公开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财政资金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4.推进扶贫资金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力推进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文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根据“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了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制定印发切实可行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5.推进基建项目信息公开。2019年,县财政局实施的项目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根据《和政县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了《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涉及12个乡镇40个行政村的入户巷路122.09公里,总投资3880万元。
6.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全面、规范、高效公开的工作要求,2019年,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发布政府采购信息92条,中标成交公告43条,发布采购合同30个,全年没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从2019年于7月1日起,县级部门(单位)协议供货的计算机及软件和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全部通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实现了阳光采购,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节支率。
(四)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认真做好国务院、省、州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接通了政务专网、外网。截至目前,县财政局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项(政务服务事项类型为行政裁决,事项名称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并及时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加载,实现了网上办理,切实增强了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3批次 | 9236.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未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还存在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够到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网站、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加和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开力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细化程度,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和政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