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变更松鸣镇吊滩村2023年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和政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实施松鸣镇吊滩村2023年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该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为县住建局。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以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为主,农村人居环境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现将该项目主管单位由原来的县住建局变更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由原来的县住建局变更为松鸣镇人民政府。
按照《和政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办法》要求,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现请求在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若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到县乡村振兴局(1号统办楼129室)现场反映,也可致电5521193反映 。
附件:关于变更松鸣镇吊滩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pdf
和政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