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鸿森水岸星城住宅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批前公示
和政县鸿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单位申报了和政县鸿森水岸星城住宅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我单位按程序报送至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审查,并通过了规划及建筑专家评审会,按专家意见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达浪乡李家坪村,北至学士路,南至滨河东路。
二、规划条件
地块一用地性质: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0.8995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地块二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6786公顷,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地块一面积8995.00㎡(13.4925亩),用途为商业用地。拟建4栋公共建筑,建筑性质为商业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层数1F~4F,总建筑面积为10778.70㎡,全部为地上建筑。
地块二面积46786.00㎡(70.179亩),用途为居住用地。拟建9栋住宅楼(一类高层住宅2栋,二类高层住宅7栋),1栋低层公共建筑(3F幼儿园),配套设施及地下一层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53187.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176.99㎡,地下建筑面积33010.59㎡,共有机动车位975辆,其中地上机动车位34辆,地下机动车位941辆。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5522108
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