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临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2月22日至2月27日,我局对《临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交通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科技局、州政府金融办、州银保监分局、州税务局的意见建议。
经梳理,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条,分别是:
1、根据征求到州农业农村局意见建议,将重点工作任务、(三)严格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第10条加强抗生素类药品规范使用管理中部分内容修改为:“到2025年末,全州50%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我局采纳并修改。;第11条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中部分内容修改为:“提高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我局采纳并修改。
2、根据征求到州科技局意见建议,将重点工作任务、(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第15条加强科技支撑力度中将“整合与发挥现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功能作用,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省级重点实验室,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和“提升创新能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进行删除。我局采纳并修改。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等14个部门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