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5013970487H/2024-00033 主题分类 和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4-06-19 发布日期 2024-06-21
标        题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21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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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办发〔2024〕35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全力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按照“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原则,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依法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以乡(镇)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县教科局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根据乡(镇)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学生区域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县初中、小学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各学校要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落实“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协同县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二)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和政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或由乡(镇)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备接受教育能力;③具有本乡镇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流程: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入学学校→法定监护人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学校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确认→县教科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公布名单。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备接受教育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和政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和政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和政县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和政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原件与复印件。②从业证明:在和政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和政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连续满一年以上(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和政县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和政县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③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或社区备案的居住证明(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3)工作流程:同和政县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流程,未被片区内学校录取的,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学位的周边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

(二)初中阶段

1.有和政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按照划片范围,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由各小学与初中学校进行无缝对接,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

(2)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房产需要调整片区学校的,由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和政县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地片区学校联系报名、入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要求。符合条件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

(三)转学工作流程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科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科局审核转入学生资料→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

四、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

鉴于香子小学学位空余的实际,对县城龙泉小学、西关小学、香子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其余各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不变,具体如下:

龙泉小学:东街以东,滨河路以西,后山以南,三馆一中心以南片区,梁家庄、沈家庄、杜家崖村,招生学生数按学校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超出学生分流到香子小学就读。

包括:电力公司家属楼、鸡娃场廉租房、宁和佳苑、丰和小区、大信药业住宅楼、龙泉商住楼、商贸路住宅楼、颐康苑家属楼、兰和苑小区、吉庆住宅楼、工商局住宅楼、烟草局住宅楼、和合楼、自来水家属楼、兰和宫住宅楼、人行家属楼、农行住宅楼、气象局家属楼、明城商住楼、信用联社家属楼、原农业局住宅楼、兴苑小区、和汇家园、龙泉馨苑、福泉小区、惠和住宅楼、原人事局家属楼、信合小区(二幼小区)、铜套厂家属楼、祥和住宅楼、瑞和住宅楼、武装部家属楼、检察院家属楼、泉城花园、原工商银行住宅楼、和祥小区、老干局家属楼、昊瑞小区家属楼、兴和花园家属楼及以上片区内的零散住户。

西关小学:东街以西,后山、林家沟以南,县中医医院以东(原张家庄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张家庄村学生入张家庄小学就读)。招生学生数按学校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超出学生分流到香子小学就读。

包括政府家属楼、一中家属楼、英丰商厦、锦和花园、华茂苑、宁河商贸楼、教育局家属楼、信用联社住宅楼、和太一期、和太二期、华亿佳苑、鸿森华庭小区、幸福里小区、海澜绿洲小区、四季锦城小区、金德花园小区、世博花园小区、富强佳苑、粮食局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税务局家属楼、名人国际及以西片区内的零散住户。

香子小学:三馆一中心以北,蒿支沟以南。包括鸿瑞社区、周刘家村、李家坪村、前山村及以上片区内的零散住户和西关小学、龙泉小学规定招生数超出部分学生。同时,全县各学区校符合县城就读条件,且要求转入县城就读的学生。

注:待县城东区新建小学完工交付使用后,县城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中学

按照“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县城集中”的原则,县上对全县初中学校布局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结合现有初中学校实际,对全县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适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和政一中:招生龙泉小学、城关学区、卜家庄学区、买家集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育才初中:招生西关小学、香子小学、新营学区、罗家集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和政五中:招生三合学区、三十里铺学区、陈家集学区、梁家寺学区友好村、山坪村、大干沟村、赵家沟村、杜家山村小学毕业学生。

和政二中:招生新集小学、松鸣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龙泉初级中学:招生达浪学区、马家堡学区、新庄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梁家寺初级中学:招生除友好村、山坪村、大干沟村、赵家沟村、杜家山村外的梁家寺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注:待县城东区新建初中完工交付使用后,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教育、宣传、政法、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租赁登记、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县教科局组织学校通过学籍信息平台,采取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加大认证初审的力度,确定录取资格,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遇有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三)做好宣传引导。县教科局充分发挥和政教育、新和政APP、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村(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招生宣传政策,把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县教科局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九项严禁”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杜绝“关系生”、“条子生”。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县教科局要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祁占录   县教科局党组书记

成  员:马国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  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康  志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赵仲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占龙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永芳   县税务局局长

姚字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  忠   县教科局副局长

陈  赓   县社保中心主任

马尚俊   城关镇镇长

司海泉   三合镇镇长

马雪莲   松鸣镇镇长

杨胜军   新营镇镇长

周掌权   买家集镇镇长

马福盛   三十里铺镇长

罗建平   马家堡镇镇长

周学成   罗家集镇镇长

何岩军   陈家集镇镇长

马海博   卜家庄乡乡长

杨文华   梁家寺乡乡长

马  彪   达浪乡乡长

祁文博   新庄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祁占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发文。

文件下载: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解读链接:2024年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解读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