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5013970487H/2021-44696 | 主题分类 | 民生及社会事业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标 题 | 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21〕84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建设美丽和政,全面提升县城形象和品质,根据《临夏州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更生态宜居的总体目标,以生态文明为引领,聚焦短板弱项,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治理体系,优化服务功能,拓展城市空间,着力打造公园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到2021年底,县城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整治,建成一批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县城面貌明显改观。到2022年底,县城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园林绿化、公共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县城特色风貌充分彰显。到2023年底,县城管理体制高效顺畅,生态环境和谐优美,人居环境实现从“安居”到“适居”再到“乐居”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风貌、绿地系统、夜间照明等专项规划,为美丽县城建设“十大行动”提供保障。
(二)坚持因地制宜,现代化与特色化相结合。充分尊重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性,注重同本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适应现代化需求,突出特色化元素,建设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管理井然有序、人居环境良好的县城。
(三)坚持品质提升,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抢抓国家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政策机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品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适度超前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近期着力破解县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县城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远期着力解决县城的持续发展问题,加快推进公园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风貌管控行动。统筹推进规划、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城市的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按照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要求,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漏水、通风透气、功能完善”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
1.充分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加快编制《和政县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科学划定特色功能组团和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合理构建城市开敞空间、视线通廓、历史传承、地域特色等风貌空间格局。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规划,管控建筑风格、色彩、外立面装饰材料和亮化景观。新建住宅建筑最高不超过18层,高度不超过60米,超出建设高度的建筑,应严格充分论证,从严审批。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中心
时限要求: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2.按照一城一特色、一街一风格的原则,加大对县城沿街建筑物立面的改造提升力度,结合2021年三合镇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对兰郎路三合镇段、迎宾路周刘家段沿街建筑物立面进行改造提升。以建设花园式住宅小区为目标,新建小区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原则上楼的方位以南北通透的板式楼为主,不建塔式楼、筒子楼。突出风格特色,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同步配套建设小区绿化、美化亮化及其他基础服务设施,体现现代花园小区风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3.按照延续文脉、留存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特色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住宅小区和街区。结合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对城内街、西关街、梁家庄街、张家庄街等进行风貌提升改造,谋划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和地方风情的特色街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增绿护绿行动。按照“园在城中、城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季季有彩”的工作思路,以构建生态廊道、旅游通道、沿河沿库沿路绿化为骨架,以建设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便民游园为重点,拆违建绿、见缝插绿、见土种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为补充,努力实现城市绿化量的扩张,全力增加城市生态“颜值”。
4.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景美水秀的要求,启动编制《绿地系统专线规划(2021—2025年)》,合理布置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沿河沿路防护绿地,加快推进滴珠山公园提升改造、市民广场提升改造等建设项目,以“山水泉城湖”为主题,按照“一泉一景一公园”的思路,加大和政古泉保护开发力度,努力打响“陇上泉城”品牌。
牵头单位:县园林绿化中心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5.极力推进街头小绿地及道路绿化建设,充分利用环境整治、拆违治乱腾出的空地及城市“边角料”打造一批街头绿地和“口袋公园”。全面提升道路绿化带景观品味,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层次分明”的原则,推广选植法桐、红叶枫、银杏、雪松、玉兰等抗性强、树形优美的乔木,小龙柏、黄杨等成活率高、长势旺盛的灌木,高杆月季、牡丹、丁香等观赏性强的花卉,形成多层次道路绿化格局。
牵头单位:县园林绿化中心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6.提升机关单位绿化水平,坚持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结合,采取拆墙透绿等措施,改建机关单位绿地率达到30%以上,努力建设优美宜人的办公环境。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及省州在和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7、扎实推进园林县城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带日常修建养护管理,及时补植枯死花卉树木,做到植好、剪好、护花好,形成长效管理养护机制。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打造绿色美丽园林城市,加快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步伐。
牵头单位:县园林绿化中心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夜景亮化行动。以美化城市为目标,坚持城市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道路亮化与建筑物亮化相结合、适度适宜与节约节能相结合,科学推进公共亮化与商业亮化建设,营造风格多样、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景景观。
8.启动编制《和政县县城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结合项目周边环境、建筑外立面轮廓、建筑材质,选择合适的灯具和光色,实现动态亮化与静态亮化相结合,点状和线状相搭配。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开发、市政设施等项目亮化工程的管控,在项目方案审定阶段,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统一规划将亮化工程纳入可研、初设编制范围,确保建成一批项目,点亮一片城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县园林绿化中心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9.加强城区景观照明设施配置,按照简约大方、时尚美观原则,在城区居民巷道口、人行道路、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场所设置路灯,对迎宾路、东街、环城路等县城重点路段的路灯按照简约大方、时尚美观原则进行统一更换,并合理安排启闭时间,及时开展路灯设施排查及维修整治,确保亮化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在滴珠山公园、化石博览苑、龙泉广场、全民健身中心、县医院广场、滨河路沿线、迎宾路沿线等场所合理配置照明亮化工程,突出亮化效果,彰显和政特色。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园林绿化中心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0.严格审核管理城区照明设施,广告灯饰内容宜健康向上、不宜低俗或过于标新立异,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大型建筑和商业街区夜间亮化,宜节能环保,不宜过度奢华、过度亮化。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私搭乱建整治行动。加大道路、小区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整治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力塑造整洁有序、清新靓丽的城市容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空间。
11.结合城区违章建筑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城市街区私搭乱建的楼梯、门窗、彩钢棚等各类临时性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面拆除未经规划审批私自搭建的阳光房、钢结构房、简易棚等构筑物,清理整顿小区院内公共空地、楼道、地下室乱堆杂物,从严整治街面窗户、楼边乱挂乱搭衣物、条幅、彩旗等现象,营造整洁优美的空间环境。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城关镇、三合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2.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扩翻等项目的实施,对破旧杂物间、废旧锅炉房等应拆尽拆、拆建并举,彻底整治城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问题,切实做到还地于民、还路于民、还绿于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城关镇、三合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3.加大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着力整治占用公共部位、公共空间、影响城市交通的违法或遗留建筑。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三合镇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街面整治行动。按照“问题导向、依法管理、精准实策”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街面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道路街面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14.健全完善街面管理的技术导则、作业标准和环卫保洁制度,加大城区街道保洁清扫力度和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合理划分保洁员配置,加强公共区域动态保洁,加大机械化清扫车辆的配置力度,提高县城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区街道划分保洁等级,城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夏季不低于18小时、冬季不低于16小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对垃圾收集容器、公用休闲座椅(凳)等公用设施定期巡查清洗保洁,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对沿街建筑外立面、广告牌、门窗、交通护栏、道牙、防撞墙等进行定期清洗,确保街面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卫健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5.全面清理城区内主干道、小区墙体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牛皮癣”小广告,重点对建筑物、树木、电线杆、路灯杆、各类棚亭、强弱电配电箱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进行彻底清理。督促沿街商铺保持店面橱窗干净整洁,不得在店面门窗张贴广告文字、图片,不得在沿街晾晒毛巾、衣物等。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制定《和政县“蜘蛛网”整治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强弱电入地。到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国家4A级以上景区、城镇中心广场等重要公共区域强弱电线缆全部规整入地,其他区域加大整治力度,逐步推进强弱电线缆规整入地,实现“线清、杆合、箱隐、景美”。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6.按照美观、大方、人性化的原则,严格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设施审批管理,对城区门头广告牌规范管理,确保门头广告牌体现文化品位,原则上不进行统一设计。加强户外广告排查整治,督促整改或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设施,确保城区户外广告布局合理、协调美观。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7.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合理设置停车点,提高P点停车定位精度,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同时督促运营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定期排查维修故障车辆,避免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坚决取缔沿街商铺业主故意占用停车泊位,对不按规定要求乱停乱放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公交车不按站点停车,规范车身广告,整治公交车、出租车车内卫生。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18.整治超门店经营,全面落实门前“五包七禁”责任制,逐路、逐段对超门店、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有效规范城区沿街门店及摊点的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市政设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强市政设施管护,提升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硬件水。
19.实施道路疏解堵塞工程,加大地下通道及过街天桥规划建设力度,在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需求集中、人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建设一批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交通十字枢纽优化改造项目,着力解决群众“过街难”的问题。加快推进环城路改造等城市道路项目建设,持续打通富强家园出口道路、华茂源B区道路等城区“断头路”、“瓶颈路”,提高城区道路通达性,形成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三合镇
时限要求:2022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0.实施垃圾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进度,全面开启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加大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争取实施力度,加快和政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垃圾处理短板弱项,全力打造无废城市。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1.实施停车场配建工程,制定《和政县停车设施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地上空地、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一批地面、地下大型停车场,加快推进和政县供销社片区、南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两个地下停车场尽早建成使用,利用城区闲置空地设置临时停车位,切实增加停车位供给;积极推广普及电动汽车,加大新增停车位充电桩设施建设,推动存量停车位改造加装充电桩设施。优化停车泊位设置,推行道路两侧夜间限时停车等管理措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城投公司、县供电公司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2.实施城市部件更新工程,加强城市窖井盖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更换塌陷、破损、缺失、松动、突起的供排水、污水、供热、燃气等各类市政窖井盖。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逐步更换提升人行道、马路道牙材质,推广硬质透水砖等铺设石材,确保安全、畅通、美观。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3.实施公厕增设工程,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每平方公里设置3-5座公厕的要求,在城市街区、旅游景区、风景道沿线、客运站、市场及公共场所等区域内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厕,满足市民和游客需求,按标准配备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河道沿线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区河道沿线景观效果和品味,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区河道沿线特色风貌。
24.加强河道沿线建筑风貌、建筑高度和跨河桥梁规划管控,高标准编制《河道沿线建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和《跨河桥梁设计方案》,从严审批、从严实施,确保河道沿线建筑风貌既与河道景观相协调,又体现和政历史文化地域特色。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5.打造城区河道景观带,美化河道风景,将广通河河道及其沿岸的文化资源融入景观设计,加快推进广通河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龙泉湖、龙吟湖景观提升工程,修建河道湿地、拦水坝、景观桥、亲水平台、景观小品来打造城区景观水域。在滨河路沿线增加休憩、文化、健身、公厕等设施,提升河道景观品位,打造沿河特色风情线。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年内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6.加强河道沿线巡查监管,逐步拆除河道两侧违法建筑,坚决杜绝河湖污染、乱采滥挖、私搭乱建等行为,对损坏河道设施、破坏河道环境卫生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临夏州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全县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27.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按时清运垃圾,及时补种斑秃、枯死植被,更换损坏垃圾箱、健身器材,维修破损路面、护栏等设施,整治小区“蜘蛛网”问题,全力营造整洁、有序、美丽的小区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关镇、三合镇、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8.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合理施划小区泊车位,统一设置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地点,合理配备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增加地下机械停车位或建设地上立体停车库,对小区内已建成的地下停车位采取“租购并举”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关镇、三合镇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29.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整治,定期检查维护小区安防设施、健身器材、游乐设施,保障小区内消防、电梯等公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严厉打击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清理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九)生态安全建设行动。全面加强县城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管控,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生态安全监管,保障县城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
30.强化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开挖工程使用牢固、整齐、美观的围挡板,做到全封闭围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要科学制定导流方案,做到改造一条、封堵一条,完成一条、开放一条,对同时施工两条以上道路的,合理设置绕行路线,减少道路拥堵。施工期短的市政工程要配足施工力量,进行抢修抢建,在最短时限内完成施工。施工期长的市政工程要倒排工期,24小时轮班施工,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施工工期。市政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尽快恢复路面、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确保施工后的路面安全、平整、整洁。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31.全面排查整治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搭建楼梯防护及脚手架,严禁在县城施工场地周边搭建简易房、彩钢房等用于施工人员居住。对城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坚持综合施策,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至最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对居民日常生活、正常出行的影响。临街改造工程搭设脚手架时,应当合理搭建安全通道,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网,主城区人流量大的区域原则上采用钢板防护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32.加强县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要求,加强渣土车上路管理,确保不产生扬尘,不造成路面污染;加强施工噪音管理,在城区建筑物集中的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照明管理,夜间施工禁止采用刺眼、强光照明设施,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文明畅通出行行动。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交通秩序制度,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33.加大城区右转(借用)车道的规划建设力度,移除交通路口部分隔离栏,方便车辆掉头;对城区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实际通行需求的原有标线重新进行设置,确保标线满足道路通行需求,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34.认真测算城区道路交通路口车、人流量,综合考虑路面宽度和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红绿灯周期;积极引进城市大脑、CIM技术等城市管理智慧系统,积极推广智慧红绿灯,智能调整红绿灯配时。在人行道和交通路口采取电子抓拍、志愿者劝导等综合措施,对不礼让行人、抢行的车辆和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的行人进行抓拍曝光,并予以适当处罚。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35.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对公交车、出租车抢行加塞、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乱鸣笛、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靠、占用行车道及人行道随意上下乘客、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净化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政县美丽县城“十大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一周一推进、半月一总结、一月一调度”方式,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美丽县城“十大行动”规划建设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把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动,指定专人、组建专班,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科学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并逐一对照督导检查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十大行动”规划建设35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分类完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有据可查。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一些必要性的支出要优先保障;提高县城智慧化管理水平,人社部门要按标准和实际需求配齐配足城管保洁、园林绿化队伍,保障县城高效运营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从严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按年度对相关乡镇、行业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督促跟进工作任务落实,通报工作进展。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高接低放、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
附件:1.和政县美丽县城“十大行动”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督导检查表
和政县美丽县城“十大行动”规划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为确保和政县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如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寿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 洪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马 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得川 县政府副县长
赵菊红 县政府副县长
海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周 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晓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刚 县住建局局长
康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祁占录 县发改局局长
李伟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林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志刚 县卫健局局长
妥成明 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局长
马彦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峰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马俊林 县交通局局长
马义 县水务局局长
康 志 县文旅局局长
任建忠 县城管局局长
马玉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贵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智宗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龙 县园林中心主任
吴秀艳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昊宸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雄城关镇党委书记
裴银龙三合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祁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美丽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