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5013970487H/2021-4469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环保 |
成文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标 题 |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21〕47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政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和政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和政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夏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努力提高粮食自给率,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
2、坚持稳定粮食生产,处理好保粮与增收的关系。把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作为底线性要求,在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
3、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有序引导。在严格管控耕地数量的前提下,对耕地的实际使用和功能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大政策引导,不搞“一刀切”,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4、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保障种粮收益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扶持粮食生产项目,资金重点向种粮农民和粮食生产主体倾斜,稳定种粮基本收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全面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作为稳定粮食生产最根本的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牢牢守住全县16.5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在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的同时,摸清耕地“非粮化”存量情况。按有关法律要求和处罚措施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范围,引导种植目标作物玉米和小麦,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我县划定的1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原则上都要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各乡镇)
(三)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认真贯彻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保障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等县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菜、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确保完成州上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特色产业。要有计划地指导生产者逐步调减非优势产区非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在产业扶贫中贫困户占用耕地发展林果、蔬菜、中药材等非粮作物的要加大政策引导,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控。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聚焦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落实管护责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中低产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乡镇可积极推行“一户一块田”“一户一台地”“一企一基地”等模式做法。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五)加强撂荒地综合整治。继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撂荒耕地基础条件。对因交通不便等原因撂荒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条件的能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纳入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对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积极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承包农户运用机械耕作。对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六)全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乡镇要不折不扣完成县上下达的粮食生产年度任务,有条件的乡镇要想方设法扩大粮食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要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社,保证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到地块,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全面完成。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品种,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大力推广以全膜双垄沟播技术为主的旱作农业和农田高效节水技术,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增加农民种粮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加快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种粮水平和效益,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进一步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全力推进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粮食加工流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要严防工商资本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进入农村无序发展非粮化、非食品化农产品。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八)稳定和完善种粮补贴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金融机构加大对从事粮食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的担保贷款服务。保险机构积极推进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努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九)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全县粮食综合效益提升。加快粮食加工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一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县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推动,确保我县粮食生产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同时,把粮食生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
(三)建立奖惩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进落实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的乡镇,县政府要进行通报约谈,重大问题要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测评价。各乡镇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2021年全县粮食作物面积任务分解表
乡镇 | 玉米面积(亩) | 小麦面积(亩) | 马铃薯面积(亩) | 蚕豆、藜麦、豌豆等面积(亩) |
城 关 镇 | 3500 | 1800 | 2000 | 200 |
三 合 镇 | 3500 | 1800 | 1800 | 200 |
梁家寺乡 | 11300 | 1800 | 5300 | 3500 |
陈家集镇 | 5000 | 2800 | 3500 | 400 |
三十里铺镇 | 12500 | 6800 | 4000 | 500 |
马家堡镇 | 12700 | 3800 | 3000 | 1000 |
罗家集镇 | 3000 | 4000 | 2500 | 1500 |
卜家庄乡 | 2700 | 4600 | 1000 | 500 |
买家集镇 | 2000 | 4800 | 2000 | 1500 |
新 营 镇 | 2000 | 4000 | 2500 | 500 |
新 庄 乡 | 5000 | 8000 | 4200 | 2200 |
松 鸣 镇 | 1500 | 2800 | 1000 | 500 |
达 浪 乡 | 2300 | 3000 | 2200 | 500 |
合计 | 67000 | 50000 | 35000 | 13000 |